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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信都区、襄都区*招生重要通知!

来源:吉屋网   2020-08-06 11:4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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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

关于做好2020年主城区初*校招生工作的通知


为进一步规范*阶段*招生行为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适龄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对2020年我区主城区初*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
一、招生原则


*阶段*招生工作坚持“免试”原则。公办*要严格执行国家“就近、免试”的招生政策,民办*优先安排原桥西区户籍生源入学需求。


二、招生办法


(一)公办*

初*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各初*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其中对人户一致的按就近原则安排,人户分离的视情况安排,如片内学生人数超出*容量,则人户分离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到周边可容纳*或有住宿条件的桥西四中、邢台市二十二*校就学。招生程序和具体要求如下:


1.*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

毕业生信息由所在毕业*负责登记、审核,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。


2.划定初*校招生范围,公布划片招生名单

区教育局根据各初*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,划定每所初*校的招生范围,将*毕业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应的初*校,8月6日前将*划片招生范围和分配学生名单予以公布,同时由各初*校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。如适龄少年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,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,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,由教育局安排入学。


3.*一年级新生报到

8月8日至8月10日,各初*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,核实新生的相关证明材料,确认相关信息。

(1)市区*学生:需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原件)、*毕业证书。适龄儿童随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居住或租赁住房的,需由接收*与家长共同到房产管理、户籍管理部门核实学生家庭房产、户籍信息;对按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,可凭拆迁协议或回迁协议等相关材料,按原户籍地所属片区办理入学手续。

(2)随迁子女:需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货协议原件)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、居住证、居委会证明、*毕业证书。


4.非我区*毕业生需到我区上*的手续办理

非我区*毕业生符合到我区上*条件的,于8月12日至8月14日期间,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赁协议原件)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、居住证、居委会证明、*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(地点为邢台市第十九*南校区)。教育局8月20日前将学生分配名单通知各*。如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,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,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,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。


(二)民办*

民办*招生依据《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主城区民办中*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

三、有关要求


(一)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各*要充分利用网络、微信等多种方式深入、细致对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行解读,使之家喻户晓,让社会支持,让家长理解,积聚工作正能量。本着便民、高效的原则,优化报名程序,规范相关材料,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,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,避免盲目跟风择校。


(二)规范招生行为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*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;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“择校费”“赞助费”等费用;严禁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,*要按规定随机、均衡分班并对专任教师均衡编排;严禁公办民办*混合招生。公办民办*互不享有招生特权。民办*不得以公办*名义招生,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*关系,模糊办学主体,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。要严格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,凡*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,一律不予注册学籍;要严格控制班容量,*不超过50人。全面取消特长招生,禁止以外语特长、体育艺术特长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。未经批准,公办*不得跨区域招生,不得招收不属于招生范围内主城区以外生源。8月22日前,各初*校(含民办)将初一新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。


(三)合理划定招生范围。原则上每所公办*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,95%以上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,*要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。按照市教育局规定,择校生升*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性*名额分配生指标,各初*校要将此政策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,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因招收择校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招生*承担。


(四)切实加强学籍管理。教育局充分利用全国*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,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,为学生登记注册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等问题,严格实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原则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,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,对手续不齐全,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,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。


(五)强化责任追究。对提前招生、组织入学考试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,扰乱招生秩序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*,公办*由区教育局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;民办*由区教育局依据《义务教育法》和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,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核减招生计划、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8月3日  



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

关于做好2020年公办*招生工作的

通   知
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《襄都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依法有序做好襄都区2020年公办*七年级招生工作,现通知如下。


一、招生原则


坚持“划片招生、就近免试入学”原则,家长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所属*报名。


二、招生办法


(一)*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

各*负责登记、审核毕业生房产和*信息,区教育局进行复审。


(二)划定初*校招生范围,公布划片招生名单

区教育局根据各初*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,科学合理确定*招生范围(见附件1),并按时将审定的招生名单下发各初*校和*。


(三)*批新生报到

8月8日至8月10日,各初*校依据下发名单,办理新生报到手续,进一步核实证件、确认信息。

1、襄都区户籍学生: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原件)、*毕业证。*毕业生监护人(父母)无房产,随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同户籍同居住的,需要其父母提供无房证明;城区改造拆迁户子女,可凭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原户籍地址所属片区*报名。

2.随迁子女: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、房屋屋租货协议原件)、工商营业执照(或务工证)、居住证、居委会证明、*毕业证书。


(四)第二批新生登记、报到(8月21号前完成)

1.非襄都区*毕业生符合到襄都区上公办*条件(具有襄都区户籍或居住证)的,可携带*簿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赁协议原件)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、居住证、居委会证明、*毕业证或学籍卡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。

2.第二批次新生登记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另行公告。

携带有关材料(同*批)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。

3.区教育局结合初*校*批新生报到情况、第二批次新生登记情况以及未被民办*录取的区内学生情况,合理确定初*校第二批招生名单,并及时发各初*校。

4.各初*校依据第二批次招生名单,办理新生报到手续,核实证件、确认信息。


三、招生要求

    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*要加强招生期间组织领导,积极协调相关处室,履行各自职责,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。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,对工作进展迟缓、推进不力、问题集中多发、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规依纪予以处理。

 2.规范招生秩序。各*要在招生前制定本*招生细则,并将招生划片范围、招生电话和有关要求在*大门口醒目位置予以公示,便于家长了解与咨询。*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错时错峰做好现场审核组织工作,对监护人提供证件有疑问的,可采用入户调查的方式,决定其录取与否。

    3.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容量。各*要按“限班额、限人数”要求,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,控制好班容量,*以50人为宜,*多不超过55人。

4.保证适龄少年入学。对于服务范围内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,*要优先采取随班就读的方式招收,不得拒招;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少年要“一人一案”,可通过送教上门、远程教育等方式保证其接受教育。

    5.统筹做好晏家屯*招生工作。晏家屯中心*、祝村中心*、双楼中心*配合晏家屯*做好*招生工作,严格按照区招生政策完成今年的小升初工作,确保晏家屯镇、祝村镇辖区适龄少年按时入学。

未尽事宜,以省、市、区相关文件为准。

附件:1.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*招生范围

      2.襄都区2020年*招生温馨提示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8月5日


附件1

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*招生范围


邢台市第三*招生范围:

(1)红星东街以北至泉南东大街、顺德路以东至东华路;

(2)泉南东大街以北至泉北东大街、铁路以东至东华路;

2、邢台市平安*

泉北东大街以北至原桥东区界、铁路以东至豫让桥办事处管辖范围。

3、邢台市第四*招生范围:

新兴东路以南至桥东区界、新华南路以东至桥东区界。

4、邢台市第七*招生范围:

红星东街以南至中兴东大街、顺德路以东至东华路范围内桥东区管辖区域。

5、邢台市第十*招生范围:

中兴东大街以南至新兴东大街、铁路以东至顺德路。

6、邢台市第十五*招生范围:

(1)中兴东大街以南至新兴东大街、顺德路以东至桥东区界;

(2)西梁庄、大梁庄户籍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原村民。

7、邢台市第二十八中招生范围:

(1)顺德路以西至铁路、中兴东大街以北至泉南东大街;

(2)铁路以西至守敬路、中华大街以北至团结西大街。

8、邢台市第二十二中招生范围:

新兴东大街以南至桥东区界、新华南路以西至守敬南路。 

9、晏家屯* 

祝村镇、晏家屯镇  


附件2

襄都区2020年*招生温馨提示


1.襄都区2020年*招生不实行网上招生,家长在接到毕业*通知后,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提前做好准备,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通知时间内到所属初*校现场报名。

2.符合襄都区*招生条件的辖区内**毕业生可在8月6日后到毕业*领取分配通知,并在8月8日-10日到分配片区*办理验证、报到手续。

3.8月8日-10日是襄都区公办**批报到时间,即辖区内*毕业生升*报到时间。公办*第二批次新生登记时间,即符合到襄都区上公办*条件(具有襄都区户籍或居住证)的区外**毕业生登记报到时间另行公告,请符合条件的,有意愿回襄都区上*的家长13号前关注“邢台襄都教育公众号”查看相关信息。

4.家长一定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按照*通知要求,错时错峰到*报名。

5.招生咨询电话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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